《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0年8月21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淮政办〔2020〕18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6〕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措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含邮政快递物流)发展,引导传统物流业转型升级,降低工业企业物流成本,构建我市完善的现代物流业发展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9年9月4日,时任市长戴启远召开物流业发展专题会议,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扶持物流业发展政策。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商务局认真学习近年来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物流企业发展现状及物流园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措施》。在多次征求市直部门、县区及重点物流企业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措施》,报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打造物流政策洼地,降低工业企业物流成本,提升全市物流业发展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生产性服务,引导传统物流业转型升级,构建完善的现代物流业发展体系。
五、主要任务
(一)物流业发展优惠政策
1、强化物流企业用地供给,加大对物流规划园区、项目建设用地支撑,充分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物流项目,加快物流园区及项目建设。
2、鼓励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物流年营业收入达到标准,物流企业新建(不含收购)标准化仓储设施、邮件快件分拨中心,新购置节能、环保运输车辆,运用5G技术,采购先进信息管理设备及软件,配备先进物流装备,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3、鼓励物流企业退城入园,实现集聚发展。对入驻我市规划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在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租赁,年营业收入以及企业新开通淮北往返外地物流专线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4、鼓励我市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网络货运平台。对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物流技术装备起到较为显著的引领带动、整合资源、提升效率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网络货运平台建设,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5、鼓励我市物流企业争创品牌,培育一批A级企业。对被认定为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6、鼓励企业发展冷链物流,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新建冷库、低温配送中心,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7、鼓励我市物流业标准化建设。对物流企业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排名前三位,通过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获得标准化示范单位称号,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8、积极优化我市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强对城市配送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区域和时段。充分发挥市物流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调查研究、技术推广、标准制修订和宣传推广、信息统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淮北市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物流业相关规划、重大政策、企业发展、物流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等的指导协调。鼓励国内外大型知名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分拨中心或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按照“一企一策,一企一议”分别制定具体扶持政策。
(二)兑现程序
所列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统筹安排,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奖补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六、创新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回应企业关切,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三是突出重点内容,确保《措施》推进落实。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发挥联席会议统筹推进作用,加强对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共同推进全市物流业扶持政策落实;二是与相关单位对接,完善政策兑现办理手续;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公众号、座谈会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提高群众、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