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系统统一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近日来,淮北市商务局行政许可科参加了省商务厅组织的统一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会议,全省16个地市与会。
会上,省商务厅马庆明副处长领学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皖政〔2016〕109号)、“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9〕121号);会议针对省级、市级、县(区)级、以及乡镇(街道)的公共服务事项,本着公共服务“做加法”指导思想,参照2016年的事项,结合实际,结合政策变化,进行全面讨论、动态梳理,梳理出共性事项和个性化事项、依申请类和主动服务类总量;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原则,统一规范各级相同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等具体要素;本次全省统一动态调整规范,涉及公共服务清单原有事项40项,此次共调整17项,调整后共保留事项31项。具体调整情况是:新增事项4项,划入事项0项,划出事项2项(其中1项部分职能划走),取消事项12项,划出事项征求了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并达成一致。目前,最终统一规范结果已上报省委编办,在近期确认批复后,全省各级商务系统即可开展全面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