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广泛征求了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对《淮北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对《淮北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3061371
电子邮箱:zmchbswj@163.com
淮北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淮北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市当前农村电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务实高效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新创建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以上、示范村5个以上;新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家以上,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发展壮大经营主体。对经第三方机构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农村产品网上销售,对电商企业年度新增网络零售额年增量超过 200 万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 万元的奖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培育推广网货品牌。组织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农副产品品牌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支持品牌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市商务局)。组织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网上展厅在线推介品牌农产品。到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 27 个以上,落实《安徽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网销农产品抽检力度(市市场监管局)。
(三)搭建拓宽销售渠道。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平台参与整合市内农村产品、品牌和企业资源,开展农产品产地直采,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上行。组织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对接(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争取省、市电商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对各县区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的,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5%、累计最高10万元的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到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 2 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 4 个以上,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当地旅游商品网上销售(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制定出台《淮北市物流发展规划》和配套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支持产地冷库、大型消费城市公共配送冷库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支持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与电商发展相关的流通设施设备,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施设备(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到2020年底,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 14 个(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快递进村”,新增行政村快递服务网点 120 个(市邮政管理局)。
(五)务实推进集聚发展。高效推进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及时落实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奖励政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六)切实增强培训实效。力争在我市农村电商发展集聚成效好、示范性强的县区设立省级农村电商讲习培训基地(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实操手册》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荐教材目录(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增加社交电商、直播销售、包装设计、营销策划等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60%左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2020年底,全市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点不少于 2 个,列入省级重点建设的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实训基地不少于 2个(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安徽电商直播年活动,参加电商直播大赛,培养优秀直播团队和主播人才(市商务局)。
(七)全面助力脱贫攻坚。推进贫困村电商网点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覆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网点运营监督和本地产品信息收集整理职责(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县、乡(镇)、村及网点运营企业分别明确贫困村网点指导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干部、产业发展指导员负责收集提供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信息(市扶贫开发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的贫困村网点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对贫困户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的,给予收购金额15%以内的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淘宝、天
猫等第三方网销平台上开设个人网店经工商注册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年销售额1万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0.5 万元;对贫困户电商培训经商务主管部门预审备案,对适宜培训的贫困户按每人每天200元最高不得超过3天给予一次性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鼓励支持销售扶贫产品品种多、金额大、带贫成效明显、服务机制健全、支持政策优惠的线上销售平台,争创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市扶贫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八)健全政策保障机制。探索以购买服务和奖补等方式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拓宽市内农产品上行渠道,建设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培养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探索以电商交易额为授信基础提供免抵押贷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各县区购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内容。各县区要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政策统筹,健全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压紧压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工作任务,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目标任务落实,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发展典型案例和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市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