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运行期间数码产品补贴有关要求
为有序推进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试运行期间线下参与商户按此要求执行:
一是支付前须完成产品 SN 码的验证,验证通过后再完成支付;
二是完成支付后,需要消费者配合进行现场拆封激活,商户保留产品 拆封激活照片,待资料上传系统开通后及时上传(时间另行通知)。激活照片应为“有 SN 码、IMEI 等信息的包装盒侧面”+“开机后显示的 SN 码、IMEI 码(如有)” 同框照片,SN 码和 IMEI 码均应清晰可见。如产品开机后 SN码与 IMEI 码无法同屏显示,可不显示 IMEI 码。
三是每件商品应单独开票,销售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且与补贴资格领取人为同一人,商户应查看消费者云闪付实名认证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在发票中列明产品类别、品牌和型号,并备注“政府补贴 XX 元” 等补贴信息。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 “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四是保留销售台账材料,包括不限于产品拆封激活照片、销售单据、 支付凭证(小票)、发票、收货地址等,要做到归类整理、 一一对应,以便后期上传。资料上传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注:销售单 据由商户自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人姓名(与云闪付资格领取人一致)、产品类别、品牌和型号、单价、销售日期、收货地址等信息。特别说明,自提的,均应有收货地址信息且必须在安徽省内。
手机拆封激活照片(示例, 红框内的信息均要清晰可见):
平板拆封激活照片(示例, 红框内的信息均要清晰可见):
智能手表(手环)拆封激活照片(示例 ,红框内的信息均要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