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商务局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务局网站的信息管理,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合乎规范,充分发挥局网站在加强商务宣传、改进公众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分管领导负责对网站管理进行监督指导,网站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运行,对需要上网发布的文稿进行审查把关。
第三条设置网站专职管理员,负责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调整更换栏目设置和内容更新,以及其他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四条加强专题栏目建设,针对单位的中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
第五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信息。信息应完整标注信息来源,信息内容应包括提供单位、作者、审查人员。
第六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后发布,稿件按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所有信息先报给网站管理员,由网站管理员交办办公室会稿,经网站主管领导审核后,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第七条各科室在网站上发布的通知,经过正常的发文程序后,将电子版交由网站管理员发布,其内容由各科室负责。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在网站上发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有损单位形象的内容。
第九条应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在网上泄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发现有上述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逐级上报。
第十条网站内容应确保真实准确,特别是涉及领导人和负责人信息。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应及时对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发现单位网站被病毒、黑客攻击或者出现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