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确保淮北市商务局网站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网站健康、有序、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政府网站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泄密现象发生,加强网站维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淮北市商务局是我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的总窗口,是全面展示商务形象,发布政务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为群众、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便民平台。
三、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上传。
四、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是淮北市商务局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信息发布人。
五、淮北市商务局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在正式发布前,须进行预先审核。
六、信息发布前要填写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要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七、网站信息发布以“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为原则,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八、严禁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审核之后方可发布。
九、审核流程:
(一)各科室拟发的信息由信息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上传,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
(二)市商务局网站管理工作人员对稿件进行初审,包括稿件排版、错别字检测、内容完整性等。
(三)市商务局网站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复审,重点是对 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 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
(四)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对拟发布的信息,在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审签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