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说明】关于《淮北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起草情况的有关说明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 发布时间:2019-09-24 09:46 字号:

现将《淮北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依据主要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76号)

20197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76号)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实现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实际,市商务局组织起草了《淮北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二、我市制定的《淮北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在主要内容设定及工作推进措施上没有创新,并征求了县区及相关部门意见

我市起草制定的《淮北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在主要内容设定及工作推进措施上没有创新,主要是结合淮北实际,增加了针对性目标任务。起草制定过程中,市商务局印发了征求意见函,征求了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淮北银保监分局、市气象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和县区政府意见,并就修改意见进行了沟通。共22家单位参与征求意见,其中6家单位反馈意见(3家采纳,3家未采纳),16家无意见。

三、省政府制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情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由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

鉴于我市实际情况,经咨询市法制办《淮北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没有涉及法律、法规和人事、财税等,不需审核。830日,我局召开党组局长办公会研究,原则通过。同时我市起草制定的《淮北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在主要内容设定及工作推进措施上没有创新,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不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不需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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