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更大力度推动我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出台此《若干措施》。(二)主要目标及内容
出台《若干措施》旨在为我省外贸企业提供更好政策支撑和服务保障,帮扶企业应对困难挑战,推动全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全力巩固外贸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主要包括3个部分、14条举措。一是聚焦外贸规模稳定和创新发展。提出扩大汽车出口优势、加快发展绿色贸易、释放国有贸易型企业活力、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4条措施。二是聚焦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提出支持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支持优势产业走出去、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助企用好自由贸易协定4条措施。三是聚焦优化外贸发展营商环境。提出加大财税、出口信保和金融资本支持,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通道平台建设等6条措施。
(三)政策亮点
一是回应企业期盼,稳定重点企业和产品贸易规模。提出争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增加中欧班列计划支持等,保障汽车出运需求;加快推动芜湖港、合肥港、安庆港锂电池等港口危险品码头作业资质落地;支持汽车等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开拓市场,优化跨境商务人员往来,争取“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等。为助企提效减负,对文件政策原则上要求“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二是突出对标先进,推进贸易结构和方式转型。提出发展绿色贸易;加快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梯度培育,运用数字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培育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加强省内特色产业集群出口能力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开展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专题培训,提升“安徽RCEP助企服务公共平台”功能,助力企业深度融入RCEP产业链。
三是突出破解堵点,构筑开放平台新优势。提出2023年恢复10条以上国际客运航班,新增3条国际航空货运航线;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压缩进出口通关时间;优化跨境结算服务,开展外向型企业汇率避险培训;建立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梯度培育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