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安徽老字号”认定和动态管理复核工作公告
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老字号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四批“安徽老字号”认定工作,同时对已认定的“安徽老字号”进行动态管理复核,请各县区对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对申报“安徽老字号”企业的初审,并将推荐报告、申报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PDF扫描版发至邮箱)报送至市商务局商管科,并于11月30日前将《安徽老字号复核表》和复核意见汇总表报送至市商务局商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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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震 2990036 13965884008